建筑防水卷材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
發布時間:2024-01-13 23:25:58
建筑防水卷材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有所改動經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批準,建筑防水卷材產品審查部于近日在召開了建筑防水卷材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宣貫會。《建筑防水卷材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2008版)已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批準,于2008年6月13日公布,2008年9月20日實施。
即將實施的新的《建筑防水卷材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與(2004版)的實施細則有以下幾方面的差別:增加了產業政策方面的新要求,瀝青類卷材生產設備的基本配置和標準配置均有所提高,對環保裝置要求采用油煙凈化裝置;引用的產品標準和相關標準進行了更新;建立了新的評價體系,對考核項目采取判定合格、一般不合格、嚴重不合格、否決項不合格的方式來評價。
2008版《建筑防水卷材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的實施,將對建筑防水行業貫徹國家產業政策,提高行業進入條件,提高企業管理經營水平,加快行業整體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